來源: 發(fā)表時間:2018-07-25 19:43:10
一、項目編號:建昶HW18-04-028
項目名稱:邕寧區(qū)天壇湖垃圾轉運站項目配套設備采購 二、首次公告日期:2018年07月12日 三、更正事項、內容: 各潛在投標人: 本項目:邕寧區(qū)天壇湖垃圾轉運站項目配套設備采購(項目編號:建昶HW18-04-028)對招標文件作出以下變更: 1、招標文件第四章 投標人須知 三 投標文件10.1.2 資格文件組成要求中的資格聲明函格式如下: 資格聲明函(格式) 致:_ (采購代理機構名稱) 我方愿意參加貴方組織的_ (項目名稱) _ _(項目編號: )項目的投標,為便于貴方公正、擇優(yōu)地確定中標人,我方就本次投標有關事項鄭重聲明如下: 1.我方承諾已經具備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中規(guī)定的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應當具備的條件: (1)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; (2)具有良好的商業(yè)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; (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(yè)技術能力; (4)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; (5)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,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; (6)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條件。 2. 經查詢,在“信用中國”和“中國政府采購網”網站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執(zhí)行人、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、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。 以上事項如有虛假或隱瞞,我方愿意承擔一切后果,并不再尋求任何旨在減輕或免除法律責任的辯解。 說明: 1.投標人應當通過 “信用中國”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和“中國政府采購網”網站(www.ccgp.gov.cn)查詢投標人相關主體的信用記錄。查詢時間為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前10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中任意一天。對列入失信被執(zhí)行人、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、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,將被拒絕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。 2.兩個以上的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組成一個聯(lián)合體,以一個供應商的身份共同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,應當對所有聯(lián)合體成員進行信用記錄查詢,聯(lián)合體成員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,視同聯(lián)合體存在不良信用記錄。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: 投標人(蓋章): 年 月 日 2、投標截止時間(開標時間)延期至2018年8月9日09時30分; 其他內容不變,請按變更公告執(zhí)行! 南寧市建昶建設工程監(jiān)理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2018年7月25日 四、采購人地址:南寧市 采購單位聯(lián)系人姓名和電話:何燕 0771-4791971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:南寧市民族大道85號鴻達大廈22層 采購項目聯(lián)系人姓名和電話:李麗 0771-5501091 發(fā)布日期:2018年07月2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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